1、使用之前司秤人員應清除承重臺上的雜物,如有相碰或卡死必須排除使其擺動靈活。
2、調整空秤平衡,使計量杠桿擺動均勻。
3、每次秤量不得超過zui大秤量和小于zui大秤量二十分之一的重物。
4、車輛或貨物進出,要關閉視準器上的制動器。
5、嚴禁開快車到臺板上進行緊急剎車,車輛停穩(wěn)后先移動大游砣到估計重量位置,再開制動器,移動大小游砣調整平衡,關閉制動器進行讀數記錄。
6、多次秤量后應檢查空秤平衡狀態(tài),若不平衡應及時調整平衡。
7、注意檢定日期和有效使用期,沒有檢定或超過有效使用期應向*申請重新檢定方可使用。
100噸汽車過磅秤的維護與保養(yǎng):
(1)毛重不得超過汽車衡的最大稱量,車輛上稱時速應低于5Km/h,且不允許在秤臺上急剎車,禁止車輛側向上秤。
(2)稱量完畢,車輛應立即駛離秤臺,不可在秤臺上長時間停留,更不允許在秤臺上堆積重物或停放車輛。
(3)供電電源應可靠接地,接地電阻≤4Ω。
(4)倘若電源波動較大(電壓不穩(wěn)定),最好配置伺服式穩(wěn)壓設備、濾波設備或UPS后背電源,防止儀表傳感器損壞。
(5)雷雨閃電天氣,嚴禁使用。
(6)為了保證計量準確,應按規(guī)定進行周期性調試檢定,發(fā)現問題及時調修。
(7)非專業(yè)人員不允許開啟儀表和傳感器進行修理。